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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背景和意义
本次评论人才培养定位在新时期中国当代美术评论,是因为中国的美术评论虽然肇始于“五四”运动前后,但真正走向成熟、并形成自己的评判体系,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新时期。新时期以来,由于改革开放而激发出前所未有的创作活力,也使美术评论在美术创作极大繁荣的基础上,呈现出了一种蓬勃发展的态势。多年来,经过几代美术评论家的努力,中国的美术评论从最初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而逐步走向理论自觉,于新时期已经建构起了自己的价值体系与评判标准。
本次评论人才培养即是在总结出新时期中国当代美术评论的理论方法与美学体系的基础上,培养立志于从事当代美术评论工作的后备力量,为推动中国的文化复兴,贡献其独特的视觉文化与审美理论。
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获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由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具体实施的公益培训。该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岳麓山下,离著名的千年学府岳麓书院只有咫尺之遥,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学院定位为研究教学型美术学院,为教育部指定的全国八所“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之一。学院学科建制完善,具备美术学、设计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本次评论人才培养将通过集中授课、交流参访、讲座研讨等形式,从理论到实践层面深入探讨美术评论的价值和意义,及其所应肩负的历史责任、需提升的理论能力、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需开拓的文化视野等,为学员们提供学习、交流和历练的高端平台。此次评论人才培养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和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帮助学员们了解中国现代美术的发展历程,从中掌握中国当代美术评论的理论方法,为国家培养一批优秀的专业型、创新型和复合型美术评论人才,从而推动中国美术的发展。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9月30日,其中集中授课学习30天。
具体培训安排:
2022年7月20日学员报到;
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25日开班仪式、学员集中授课、交流参访、讲座研讨;
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5日学员撰写研究论文;
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结业论文。
(二)集中培训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三)课程设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新时期中国美术发展概况》《新时期美术评论的理论建构及其对创作的影响》《新时期中国美术思潮的哲学基础与社会原因》《主题性美术创作与国家形象的建构》《新时期美术代表作品解析》《中西方美术交流与比较》《美术评论的理论转换与写作方法》《社会实践与现场交流》以及授课期间举办专题性讲座研讨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集中培训成果占40%;完成研究论文占4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结业研究论文将集结出版。
(六)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将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培训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5.中期或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6.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递补。
师资力量
(一)项目负责人:
杨卫: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现当代艺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秘书长,国际艺术评论家协会(AICA)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策展委员会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展览策展委员会委员,北京当代写意油画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美术馆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西美术馆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美术出版社美仑美术馆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科学与艺术委员会委员,田青博物馆群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天津美术学院客座教授,吉林艺术学院客座教授,景德镇陶瓷大学客座教授,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客座教授,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
(二)授课教师:
彭锋:美学博士,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美学协会执行委员,中华美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国际美学协会(IAA)总代表等职。
朱青生:艺术学博士,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艺术史学会主席,北京大学汉画研究所所长、汉画研究主编,北京大学视觉与图像研究中心主任等职。
余丁:艺术学博士,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央美术学院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所长,中国美协美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艺术产业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于洋:美术史博士、艺术学博士后,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画学研究部主任。兼任北京青年艺术发展促进会会长,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美术书法摄影艺委会秘书长,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特聘博士生导师,中国传媒大学公共艺术与设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北京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等职。
王端廷: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外国美术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贾方舟:曾任内蒙古美协副主席,一级美术师。兼任天津美院客座教授,西安美院美术研究所研究员,四川美院客座教授,内蒙古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吴冠中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文化部当代艺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AICA国际批评家联盟会员,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策展委员会委员,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荣誉主席,中国新水墨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曾任第六、第七届AAC艺术中国年度影响力评委会轮值主席,CCAA第8届当代艺术奖评委,第12届中国艺术权力榜评审委员会轮值主席等职。
杨小彦:工学博士,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创意媒体设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斌:美术学博士,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管理学系主任、副教授,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兼任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学术委员,广东省美协理论艺委会委员等职。
范晓楠:美术史博士、艺术学博士后,天津美术学院艺术管理学系主任、副教授。兼任中国国家画院理论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学术委员等职。
邓平祥:曾任湖南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油画学会理事,湖南美术家协会名誉副主席,天津美术学院客座教授。
李蒲星: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原副院长、副教授,兼任湖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等职。
黄啸:湖南美术出版社社长、党总支书记、总编辑,编审。兼任中国美协插图装帧艺委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理事,湖南省美协少儿艺委会主任等职。
周功华:美术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湖南省美协理论艺委会主任,湖南省油画学会副主席。
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项目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学员30名。录取学员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学员录取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学员需保证先前未参加过由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立项的同类人才培训项目,集中培训期间能够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二)录取方式: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择优录取,并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报备。录取名单将在2022年6月上旬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官网或授权媒体公布。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官网或授权媒体所发布的招生通知,下载并填写《学员报名表》。
请报名学员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版打包压缩,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305158802@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请统一命名为“姓名+人才培养报名”。
1.“新时期中国当代美术评论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请单位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职证明(允许脱产学习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两面内容印在一张纸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4.个人相关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获奖证明、研究论文或课题证明等材料。
(第1、2项书面盖章材料原件和第3项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三张在报到时提交。)
(三)报名联系电话:
姬老师15810570541
(四)报到方式:
具体事宜,录取时另行通知。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为配合防疫的说明:
如开班前受新冠疫情影响,具体开班时间和地点将以学院通知为准;如开班后受新冠疫情影响,将按照属地政府及学院相关防疫政策处理,学员需服从相应管理。
文字来源:“城门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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