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中国当代艺术一直被摒除在现行体制之外,虽然媒体可以对一些不甚敏感的当代艺术活动进行公开报道,当代艺术家也在事实上参与了诸多体制内的工作,但是,当代艺术家和批评家的艺术观念和文化主张却无法在公共传媒发声,当代艺术仅仅作为具有可资利用的文化产业的一部分,苟活在中国的文化舞台上。
所谓当代艺术的合法化,就是被体制所允许甚至接纳。中国当代艺术的合法,也就意味着当代艺术的群体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进入社会视野,其作品、言论、主张可以成为公开讨论和申明的对象。但是,在中国现阶段的制度与当代艺术之间,的确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与矛盾,这不仅包括绘画、雕塑、装置以及行为,也包括大众艺术的多种形式,比如电影、电视、音乐、文学等等。所有涉及思想和意识形态下审美观念的艺术,无不与当今体制相龃龉。
在如此的现实面前,追求当代艺术的合法化,追求被体制的容忍与接纳,无非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其一,体制本身存在滞后于时代的缺陷,于是被接纳者就需要削足适履,以适应错误的体制。其结果是体制最终使得被接纳者被改造,变成与体制一样无力纠错的自我回护现象。
其二,体制与当代艺术在互相关涉的问题上方向不同,于是所谓接纳或合法化也就意味着招安,即当代艺术整体放弃自由的追求,为了获得合法地位而卖身求荣。
其三,在极端功利主义的中国式市场经济环境下,当代艺术借助市场的力量,利用制度建立者对经济的心理倾斜,以文化产业的角色使自己获得合法的市场地位,进而谋求获得合法的文化地位。
其四,改变体制,使艺术以及通过艺术所传达的观念成为自由的公共活动,不再令体制继续对其实施机制化的约束与羁绊,从而真正使当代艺术在中国具有合法性。
相信前两种方式不会获得大多数艺术家们的支持,那会使得当代艺术这个事实上的奴隶异化为体制的共谋——合法就等同于变节,削足适履或者招安称臣,都将使当代艺术成为体制这个奴隶主的弄臣,再次沦落到吹喇叭抬轿子的无耻地位。
第三种方式颇让一些人怦然心动,显得理性且狡诈,而且还有额外的利益可得。所以,也就有一些学者为此大声疾呼,以为这是曲线自救的便宜方式。但是,这种貌似资产阶级革命的手段只会自招其辱,因为资产阶级挥舞着钱袋打败封建贵族是以“资产”为根本旨趣,其人文价值理念仅仅是这一资产旨趣的附属(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中对资产阶级革命动机的观点,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中国的当代艺术倘若想藉市场而使自己的身份合法化,除了这种狡诈本身所具有的文化品格的缺失,同时也将把艺术带向文化产业的生意场,使艺术家日趋沦为口是心非的市侩。事实上,今日的中国当代艺术正在这条路上狂奔,体制也乐得见到当代艺术演变成名利之徒,从而弱化当代艺术的文化主张。
第四种方式听起来是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那是一个梦想,比马丁·路德·金的梦想还要浪漫。
这样看起来,中国的当代艺术便只剩下一条出路:拒绝收买,拒绝招安,拒绝被改造,拒绝成为某种文化制度的附庸,在现阶段保持非法地位。不合法,也就意味着存在异见;保持不合法地位,则意味着坚持异见,并维护异见者的尊严,以及争取建设容纳不同声音宽容环境的可能性。同时,当代艺术凭借这个非法地位,也反衬了体制所固有的保守自闭性格,为分析和改造体制提供现实的标本。
究实而言,这不是一种策略,而是无奈的选择。中国当代艺术的非法身份,是体制的先天缺陷所造就的,而不是艺术家们的无端造反。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中国的当代艺术一直在政治化的泥沼中跋涉,中国社会的任何政治风雨和意识形态斗争,都会对当代艺术带来无情的打压。中国这个古老民族的文化,时至今日仍然停留在信仰从一的政教合一状态。对于信仰的公开态度,而不是对于动机与方法的意见,仍然是发言甚至存在的基本前提——这是我们的现实。在这样的现实下,试图谋求当代艺术在体制中的合法化,要么属于幼稚无知的不谙世事,要么属于投机取巧的功利把戏,渴望登堂入室的二奶心态,恰成为现行体制取笑的话柄。
对于中国今日的当代艺术而言,迫切需要解决的不是合法化的问题,而是在“似宗教伦理”的文化制度下,如何找到自身合理性的问题。亦即如何看待当代艺术的伦理使命,如何确立当代艺术的文化责任,如何在“似宗教”与世俗之间寻找价值观,以及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救赎活动,如何体现其在今日中国的有效性。
非法原本不足畏惧,人类历史上一切的进步活动无不是从陈旧体制的非法地位中站立起来的。值得畏惧的是我们对于利益的屈服,对于获得“国家资源”(见吕澎《除了既得利益,当代艺术需要争取彻底的合法性》)的巨大贪欲。中国的当代艺术倘若不能在文化上找到令人信服的功用,即便获得合法地位,即便政府为其成立当代**,即便把人民大会堂拨给艺术家作为当代艺术馆,这样的当代艺术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