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收藏市场怪现象:公开反对打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7日 09:59 东方网
古玩界有一种论调:“古玩是不打假的”。近日,媒体报道,尽管赝品泛滥,但仍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造假买假,无碍大局。还有一些人,竟公开表示反对打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怪现象。艺术品收藏市场该不该打假?又该如何打?从艺术品鉴定乱象入手,或许可以窥见其背后的“秘密”。
古玩打假“知易行难”?
日前,央视曝光了虚假鉴定文物的利益链条,“文物鉴定黑幕”中“只认钱不辨假”、睁着眼睛说瞎话的鉴定专家,凭借一纸鉴定,可以让一个粗制滥造的200元小瓶,摇身变成“价值连城”的文物。一张鉴定书引来了市场上各种文物鉴定机构层出不穷,不少人盯准了古玩这块大肥肉,伸出了贪婪的双手。
一位行业藏家指出,一些“鉴定专家”为了达到金钱和声誉上的个人目的,“实际上已经成为收藏界的搅屎棍。”他们之中,一些人虽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是缺少必要的诚信道德。比如,客户请他们鉴定,他们故意低估鉴定物,转手又将客户的鉴定物“骗取”到手;还有相当一部分所谓的鉴定家,只是略懂些皮毛,上了几天培训班,混了一张证书,便也开始自称“鉴定家”。
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站长、研究员夏志峰一针见血地说,“在鉴定这个行当里,经常有人把新仿的工艺品当宝物,说明一些文物鉴定者的操守出了问题。这是利益使然。另外,有些人和拍卖公司、古玩收藏商人勾连,形成利益联盟。更有甚者,直接和盗掘古墓者串通一气,在坑蒙拐骗消费者的同时,也给国家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谁来鉴定“鉴定家”?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其实,很多收藏爱好者打假热情不高,一个重要原因是,艺术品鉴定没有一定的标准,缺少必要的标准参考,所以真的打起假来才能知道其中的艰难。
夏志峰说,目前文物鉴定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准入制度,目前我国的文物鉴定没有标准可依,在行业资格的管理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开一家鉴定工作室和俱乐部从事文物鉴定,几乎没有门槛,既不需要到文物部门申报,也不需要任何手续,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或在民政部门注册一个民间团体就可以了。”夏志峰认为,这是目前文物鉴定行业混乱、从业人员五花八门的根源所在,相关法律和政策上的空白亟待弥补。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所谓的收藏家协会、鉴赏家协会,以及各种纸质、视频媒体,都在开展鉴宝业务,甚至有个别人,几乎什么都不懂,也能打起大招牌,自封为著名鉴定师、专家,在古玩城摆起了地摊为人鉴宝。有的团体拉大旗做虎皮,用别人的名字支撑门面,比如聘请两位顾问、专家,每月支付300到500元的顾问费,这些团体看起来好像很正规,事实上骗人的事也不少。
北京华夏物证古陶瓷鉴定所所长毛晓沪说,由于缺乏相关的监督约束机制,民间文物鉴定行业亟待规范。民间文物鉴定的收费标准、定级标准、鉴定流程等差异悬殊且难以保障鉴定的质量,导致因鉴定而引起的民事纠纷频频发生。
当今文物市场打假已刻不容缓。可是摆在眼前的问题是,“没有实行鉴定师资质考核,也没有打假的人和机构,艺术品收藏市场就像一场足球赛,没有裁判员如何能定输赢?”毛晓沪有些无奈地说。
艺术品打假怎么打?
采访中,一些收藏家、鉴赏家告诉记者,在古玩市场的交易中,已形成了卖假不退、买假自认倒霉、古玩不打假等所谓的“行规”,衍化至今则成为“拍卖不保真”。
上海市收藏协会法律顾问李欣说,“改革开放后,我国古玩市场开禁,而相应的收藏法、鉴定法和行政法规缺失,虽有拍卖法,但法条粗糙,与现实不符甚至相悖。整个古玩界不知法、不讲法、不守法,‘五毒’盛行,有失控的危险。”
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武绍智分析,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对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证书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给一些牟取不法利益的投机者以可乘之机。“现在缺乏相关的鉴定师资质考核机制,艺术品鉴定只代表专家个人意见,从艺术品本身的价值是否被故意高估这个角度,在法律意义上界定困难。”武绍智说,在很多国家,文物鉴定机构和鉴定师的入行门槛都很高,法律规定上对于保护消费者也有完善的规定。
对于古玩的鉴定,李欣建议,要制定专门的文物鉴定法,对鉴定部门、鉴定专家的资质、鉴定的程序、鉴定失误的赔偿等作出规定,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必须对鉴定部门和鉴定专家实行问责制度,鉴定部门或专家对其鉴定的结果,都应该有书面结论。如将赝品鉴为真品,或将真品特别是国宝级的文物鉴为赝品,致使文物流失海外,应该视情节分别作出行政处理、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只有立法建制,才能使古玩文物市场在规范中提高,在提高中繁荣。